货币资金审计的审计目标
1、银行存款审计 审计目标:(1)确定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中的银行存款在会计报表日是否确实存在,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拥有。(2)确定被审计单位在特定期间内发生的银行存款收支业务是否均已记录完毕,有无遗漏。(3)确定银行存款的余额是否正确。(4)确定银行存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货币资金结余时,应确定企业账户余额的真实性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审计人员需核查企业账户余额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未达账项等问题。同时,还需关注货币资金是否被用于违规投资或挪用等情况,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法律分析:货币资金审计:(1)审计目标 证实货币资金余额的存在性、完整性、收付业务的合法性(2)内部控制系统测试 调查了解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系统(3)实质性审查。存货审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4、资产审计的目标主要围绕九个关键方面:首先,真实性是审计的核心,即检查记录在财务报表上的资产是否确实存在,确凿无疑。其次,完整性要求所有涉及资产的业务活动都应完整记录在相应的帐簿和报表中,不容遗漏任何资产。
5、货币资金包站现金、跟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它是企业中最活跃的资金,流动性强,是企业的重要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因而是流动资产的审查重点。 :)}|*!:6nz (一)货币资金的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包括审计总目标和具体审计目标。
6、银行存款的审计目标是为了证明银行存款的“存在”认定是否恰当,银行存款的实质性程序包括获取或编制银行存款余额明细表,复核加计确认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日记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非记账本位币银行存款的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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